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海南3、4号机组2号弃土场北侧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2号弃土场北侧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2号弃土场北侧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1.2 采购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和《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计划对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弃渣场区2号弃土场的易扰动,破坏地表的水土流失的区域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使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得以及时有效的控制,改善生态环境。
1.6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 采购范围:
海南3、4号机组2号弃土场北侧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工作内容包含临时挡渣墙、堆场顶部挡土坎设置、边坡修坡及土方运输、边坡设置石护坡、植被种植、堆场边坡喷播植草、边坡密目网覆盖等工程,具体详见合同文本附件五《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2号弃土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2.2 计划工期:
2025年2月26日-2025年4月30日,具体起止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3 建设地点:
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昌江核电站。
2.4 质量要求:
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任一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良好。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要求为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及以上,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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