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3月27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4月01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2021202500053
项目名称: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厂项目产业产城融合发展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服务
采购内容:为消除核电项目的邻避效应,增进当地政府和周边居民对核电项目的了解,拟根据项目初可研报告及其审查报告,结合厂址周边发展现状和政府相关规划情况,开展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厂项目产业、产城、百千万工程融合发展专题咨询。通过生态核电三生四层发展理念、产业产城融合发展、助力地方百千万工程等方面的研究,形成《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厂项目产业产城融合发展咨询报告》,以引导或引领地方政府十五五发展规划的制定,并为地方政府支持核电项目开发提供决策参考。 本项目服务内容如下: (1)调研厂址周边人口、资源、产业、地方政府规划等自然与社会环境,根据项目初可研报告及其审查报告和其他资料,发掘核电项目在生态核电、百千万工程、经济带动、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优势,结合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市县百千万工程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等情况,进行核电与县在产业、产城融合发展方面的咨询服务,形成《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厂项目产业产城融合发展咨询报告》。 (2)就厂址周边产业、城市发展与核电兼容发展的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为核电项目与地区产业产城融合发展提供参考。 (3)与地方政府开展相关沟通,邀请地方政府人员就咨询报告开展专家咨询,进一步完善《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厂项目产业产城融合发展咨询报告》。
计划交付时间:
计划交付地点:
采购方式:询比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范围:所有注册供应商(请供应商报名前务必确认是否匹配本项目供应商范围要求,查询方法:登陆ecp账号—点击基本信息—资审信息查询)2、资质条件:1、基本资格: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局核发的有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要求:报价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近1年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报价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近1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网站公示信息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内容中应包含投标人名称和查询结果,无相关记录的也须提供)。3、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在任何阶段,采购人均无向某一供应商透露其他供应商响应情况的义务。 (4)、本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的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采购代理人。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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