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用PLC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以及履行合同能力;(2)财务要求:
a.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22年-至今)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4)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a.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查询结果的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并盖章;
b.已经列入中核集团及需求单位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在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平台将对在半电子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硬件特征码或相同MAC地址信息(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相同MAC地址信息相同)的潜在供应商,将在其触发信息的相应环节实时生成风险预警项,并自动剔除该供应商。经平台自动剔除的供应商将被平台记录为围串标高风险供应商,并冻结其参与项目的相关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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