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雨废分离项目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FQHD-FW-GKZB-25-0084
2.2 项目名称福清核电雨废分离项目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2.3 项目概括根据国家环保要求,针对福清1-6号机组非放生产废水的排水系统进行分流改造,对二类污染物超标废水进行废水处理设计,并对达到排放标准的非放生产废水统一收集、监测、排放,最终以实现不同废水分流排放目标为准。新敷设废水管道,实现雨废分流,在厂区新建非放生产废水成套处理设施,用于各机组的非放生产废水的收集及处理。
2.4 招标范围本次服务范围为福清核电雨废分离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土建、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及建设期的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5项目地点福清核电站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本项目从项目启动到竣工验收,建设工期36个月。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并且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拟派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等同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时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平台自动排查,如出现上述情况,中核电子采购平台将自动禁用投标人在平台上的权限,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2)投标人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平台自动排查);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标段。
4.2 发售时间:2025年07月14日 18时12分—2025年07月21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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