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危险化学品库技术改造工程-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需要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财务状况: 供应商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
(4)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息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业绩要求:无。
(6)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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