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工程

保标招标 > 核电工程 > 招标信息 > 新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220kv变电站、220kv线路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新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220kv变电站、220kv线路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2024-04-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220kV变电站、220kV线路技术咨询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

CNSC-24HDGC020847

2.2 招标项目名称

新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220kV变电站、220kV线路技术咨询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项目包含220kV变电站一座,站址位于新源工业园区,主变容量规划3×240MVA,本期建设1×240MVA主变;调度中心大楼、运维楼;220kV对侧间隔扩建2个;220kV线路2×5.17km。220kV线路起于拟建新源增量配电网220kV变电站,止于已建向阳220kV变电站,全线采用双回路架设。线路均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沿线海拔820~860m。

2.4 招标范围

新源增量配电网220kV输变电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图、竣工图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的全过程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地质勘查(包括初勘、复勘及详勘)、地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编制招标文件技术文件、现场设计服务、施工图会审服务、参加项目竣工验收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含工程设计的总体协调、技术归口及设备供货商的设计接口工作等)技术咨询服务的配合工作。

2.5项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6服务期限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投运为止

2.7质量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厅)认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具有在建或完工的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7)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新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220kV变电站、220kV线路技术咨询服务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

开户单位:

收款账号: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404031700202404101700(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客服:021-61592300。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5月08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3号楼3楼

联系人:李雯

电话:13683369751

电子邮件:liwen@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等异议。

电话: /

电子邮件: /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05万元 。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0403

文章推荐:

【物资类】中国电建核电公司新疆华电哈密项目新疆华电哈密电建核电项目部有缝焊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hceg-gc-gkxj-24-0199]中核华辰-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四0四项目部blgh项目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终止公告

核电工程事业部象山片区机械设备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核电工程事业部象山片区客车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