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海南昌江核电厂3号机组核级K1、K2、KS、K3+类电气/仪控接线箱(备用)(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供应商须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和制造许可证(已受理且经评价可以满足先决条件的,视同满足):
设备品种:电气盘、台、屏、箱
核安全级别:1E级
设计和制造能力及特征参数不低于下述标准:
适用环境条件:安全壳内(累积剂量1373kGy,LOCA)
鉴定寿命:60年
及
设备品种:仪控盘、台、屏、箱
核安全级别:1E级
适用环境条件:安全壳外
及
设备品种:仪控盘、台、屏、箱
核安全级别:1E级
设计和制造能力及特征参数不低于下述标准:
适用环境条件:安全壳内(累积剂量1373kGy,LOCA)
鉴定寿命:60年
3.4、供应商应已实施了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供应商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采购方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供应商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5、供应商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6、供应商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7、技术转让
供应商如采用了引进或转让的技术设计和/或制造设备,应提供技术转让的协议书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4月21日 17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4月25日 9时3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同时,在2024年4月25日9点30分前提交纸质版文件。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5726620919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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