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RPA机器人平台建设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HDGC-FW-GKZB-24-1630
2.2 项目名称:
RPA机器人平台建设服务项目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通过采购RPA机器人(设计,执行,控制)模块解决文函收发、盖章取号、合同清单整理,图纸检查等各种重复的业务工作,节省人力成本,代替或者辅助员工摆脱简单、重复的机械化工作状态,让员工可以做更有价值的工作。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RPA机器人平台软件交付、应用系统交付、支持服务交付、文档交付等。
2.5 交货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全部办理完成。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7月至今承担过的一个RPA机器人项目业绩,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项目竣工验收文件)。
信誉要求:
/
人员要求:
/
其他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不适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RPA机器人平台建设服务项目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回。 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4年08月20日17时00分—2024年08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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