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集采煤沉陷区二期200MW光伏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潘集采煤沉陷区二期200MW光伏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2.2项目地点:淮南市
2.3签订框架协议:否
2.4定商、定价:否
2.5服务范围:淮能电力潘集采煤沉陷区二期200MW光伏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服务(含技术方案评审),组织新能源领域专家,审查淮能电力潘集采煤沉陷区二期200MW光伏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报告内容中的项目可行性、经济性、技术路线等内容展开专业分析,形成审查意见并修改完善。(详见采购需求)
2.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组织召开评审会。根据甲方要求和可能,对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查,在编制单位提供最终修改稿后,乙方在 10 日内提供评审报告陆份。
2.7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
2.8采购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根据自身注册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需含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或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提供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一份审查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3.4信誉要求:(1)、供应商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2)、供应商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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