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汽轮机解体专用工器具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企业自筹或国拨,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ZHLY-WZ-GKZB-24-0696
2.2 项目名称:
汽轮机解体专用工器具采购项目
2.3 项目概况:
无。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汽轮机解体检修需检修围栏、汽轮机电动检修盘车、低压缸检修平台、隔板支架、螺栓支架、汽缸支撑、防落物平台、再热导气管支架、发电机转子抽穿装置、吊索具、地面保护垫、堆垛工作台等,详细参数见第五章。
2.5 交货地点:
若海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霞浦核电工程现场码头仓底交货;若陆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霞浦核电工程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6 交货期:
分批供货,首批到货(汽轮机解体检修需检修围栏、汽轮机电动检修盘车、低压缸检修平台1套、隔板支架1套、螺栓支架1套等)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到货及安装时间编制交货时间表,相关设备要求至少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到货。招标文件给出的安装节点时间要求存在变化可能,投标人承诺在发生变化时能满足变化后的交货要求。
2.7 质量标准: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起计算,质量保证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招标人向中标人结清质量保证金(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交货及相关服务;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财务要求:
无。
业绩要求:
无。
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未提供的则以评标委员会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人员要求:
无。
其他要求:
1)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中核集团、中国核电和本公司禁止业务往来的公司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3年内未涉及重大诉讼;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法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参照上述条款的规定处理;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截止投标之日前10年内的行贿犯罪信息(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未提供的则以评标委员会当天查询结果为准,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10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其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不适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汽轮机解体专用工器具采购项目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回。 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4年09月28日1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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